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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关于招商引资信用承诺制度

日期: 2021-05-11 来源: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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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加强诚信建设,重点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新官不理旧帐、毁约等危害投资者权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失信行为,建立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健全保护投资者权益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诚信水平,着力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招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把进一步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营造更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

(二)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三)坚持守信践诺,加强失信惩戒。坚持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忠诚履职,清正廉洁。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加大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对招商引资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拟订的各类合同,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特别是对专业性强的合同,要充分咨询法律部门、专业机构意见,并出具意见报告书。

(二)兑现招商引资承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兑现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政府出台的普惠性的政策及针对具体招商引资项目做出的个别承诺等,不得以政府换届、机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杜绝新官不理旧帐等现象,确需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加强招商引资协调。要充分发挥招商部门在招商引资领域的统筹协调作用,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履行好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中,强化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重点督查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形成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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