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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4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2561 分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由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领导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对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敦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召 集 人:张宗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广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正兴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
       王德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正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  彬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郑智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彬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副局长
       韩顺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侯  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勇  广元质监局副局长
       徐显荣  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朱  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彭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部门职责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市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市综治办:将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综合管理重要内容,加强企地联建、联治、联防长效机制建设。
  广元质监局:负责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工作,加大对土炼油场点的打击查处力度。
  市环保局:加强辖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环境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事件。
  市工商局:加强对各类涉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违规、无照经营企业予以取缔,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将管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对其实施监管;严格已建成管道周边各建设项目的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勘查开采油气资源违法行为,取缔非法采油井点;严格已建成管道周边各建设项目的土地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与石油企业的协调,及时整改公路、水路改扩建工程占压输油管道等问题。
  市安监局:依法加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牵头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加强与部、省级联席会议的衔接、协调;加强对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油气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
  市监察局: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境内油气生产及输油气管道安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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