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杨祥林:
您好!您的“关于咨询沙河镇燃气进村工作开展情况”的信件收悉。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时,新建管道燃气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确定新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通过向朝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初步了解,目前朝天区正在开展沙河镇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的相关前期工作,待依法确定该区域燃气特许经营者后组织实施。关于沙河镇村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等后续情况,请您及时关注并咨询朝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沙河镇政府。
感谢您对天然气产业发展和市天然气管委会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安康!
此复。
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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