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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问答

来源:市天然气管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13545 发布时间: 2018-07-27 字体: [ ]

燃气安全问答

1.天然气的组成和性质是什么?

答:组成:主要成份是甲烷(95%以上),另有少量硫化氢、水蒸气等。性质:无色、透明、比空气轻、易燃易爆等。尤其要注意的是,天然气属甲类易燃易爆气体,其爆炸极限为5-15%,最小点火能量为0.28毫焦。

2.天然气有无气味?是什么气味?为什么?

答:由于天然气本身无色无味,为了让用户容易察觉出天然气泄漏,在天然气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了一种类似臭鸡蛋的气味,如果市民在家中闻到了这种气味有可能是天然气发生了泄漏。

3.天然气燃烧会产生哪些气体?各在什么条件下?应怎样使用才安全?

答:在空气流通条件下,甲烷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尽管生成微量的二氧化硫,硫化氢燃烧生成二氧化硫和水,这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在空气不流通的密封空间里,甲烷燃烧会因氧气不足产生一氧化碳则会使人死亡。 正确使用方法,燃气器具使用时,其所在的地方必须保持空气流通。(1立方米天然气(纯度按100%计算)完全燃烧约需2.0立方米氧气,大约需要10立方米的空气)

4.安装完毕后,用户怎样管理户内外供气设施?怎样申请通气?

答:安装完毕后,所有的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您千万不要打开!若您需要用气,请由天然气公司前来给您通气、调试,给您讲解如何正确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燃气器具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当您对所讲解的内容熟知的后请在安全交底表上签字。

5.市场购买燃气灶、壁挂炉、热水器、等产品应注意些什么?

答:购买燃气灶、壁挂炉、热水器、等商品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有明显警示标志。所用的燃具必须经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合格使用的燃气具;受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安全监督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销售使用。防范伪劣产品给市民生命、财产带来危害。

6.在燃气器具附近可否使用第二火源?

答:在燃气器具附近,严禁使用第二火源。如:电炉、液化石油气灶、煤炉等,以免引起火警事故。

7.为什么装有天然气设备的地方,不能住人?应注意些什么?

答:装有天然气管道、气表、灶等设备的厨房和场所,不要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严禁作为卧室住人。因为,一旦天然气管道、气表、灶等设备损坏漏气,就易造成发生火灾或中毒等危险。

8.怎样检查漏气?

答:用户要经常注意检查天然气管道及设备是否漏气,检查时,可用肥皂水涂在可能产生漏气的地方,如管道的接头、表、灶的开关等处,若有漏气,则该处会吹起气泡。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天然气公司定期加强公告市民检查和公司配备的专职检查员进入用户宅内进行安全检查,希望广大用户配合。

9.如发现天然气泄漏怎么办?

答:如发生天然气泄漏,应关闭室内所有阀门,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在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警电话962677。此时,不得使用任何燃气器具,不得开关电源,不得带入任何火星,并防止物体撞击产生火花等。

10.用户是否可以自行改装天然气室内外设施?

答:不能。必须严令禁止。这违反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属私拉乱接,若因此而造成事故或损失一律自行承担责任;若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相邻财产损毁,由司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到天然气管道设施变更的,请向天然气公司申请,由专业人员为您上门设计施工。